宗教和其他特殊申请人的 EB-4 类别和投资者的 EB-5 类别中可用的绿卡数量有限,但通常还有一些未发放。这些未使用的绿卡可能会发给其他类别的申请人。绿卡主要分为 5 类:
1、EB-1;
2、EB-2;
3、EB-3;
4、EB-4;
5、EB-5。
EB-1 类别适用于具有非凡技能的高管和申请人,而 EB-2 则适用于具有特殊或高级学位的申请人。EB-3 类别主要面向拥有学士学位的申请人。EB-4 适用于宗教和其他特殊申请人,EB-5 适用于投资者。
EB-1、EB-2 和 EB-3 类别的绿卡上限分别为 75,014 张,而 EB-4 和 EB-5 类别的绿卡上限分别为 18,622 张。 EB-4 和 EB-5 的申请人数最少,而且这一类别的绿卡数量远低于上限。
剩余的绿卡可以在EB-1类别中签发。同样,如果在 EB-1 中签发的绿卡数量少于允许的数量,则剩余的绿卡可以签发给 EB-2 和 EB-3 类别的申请人。
EB-2 类别中未签发的绿卡也可能被添加到 EB-3 上限中。因此,EB-1、EB-2 和 EB-3 类别中可签发的绿卡总数可能高于类别上限。
(2)、移民美国了还能移民回中国吗?移民美国拿到的是绿卡身份,绿卡只是形象的表述,全称是永久居留签证,也就是permanent residency,简称为PR。持有此种身份的人已经是美国的永久居民,可以在美国任意地方定居生活,工作学习,享受各种福利待遇。不过,这类人的国籍不变,依旧不是美国公民。对于来自中国的申请者而言,依旧持有中国的护照,而且原来的中国身份证,户口也没有变化。因此,如果想要回国,不需要走移民程序,直接拿着中国护照,买一张机票飞回去就行。当然,如果一直在中国定居生活,不返回美国,那么美国绿卡可能会失效,进而丧失美国的永居身份。如果想要同时保有美国绿卡,以及中国国籍,可以两个国家来回居住。当然,如果不习惯美国的生活,想要再回国国内,那么长时间之后肯定会市区美国永久居民身份。
不过,如果申请者已经拿到了美国护照,成为美国公民,理论上前往中国需要申请签证,而且原本中国护照,国内的户口都会失效。不过,现实中,如果本人不主动申报,相关的有效证件是不会自动注销,自动失效的。理论上,还存在持有中国护照回中国的可能性,前提是出入中国海关的时候,不使用美国护照。
(3)、美国移民与入籍美国的区别美国国籍指个人拥有的美国公民的身份。关于美国国籍,往往被误认为与美国永久的居留权(俗称的美国绿卡)相同,其实美国永久居留权和美国国籍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申请美国国籍(根据出生地和血统等原则自动取得美国国籍的除外),首先要向移民机构(公民与移民服务局)USCIS提出申请并合法取得永久居留权,然后才能申请入籍,批准后获得美国国籍。
美国永久居民卡亦称作绿卡,是用于证明外国人在美利坚合众国境内拥有永久居民身份的一种身份证。“获得绿卡”则用于指称成为永久居民的移民的过程。绿卡持有者的合法永久居留权是由官方授予的移民福利,其中包括有条件地在美国居留与获取工作的许可。持有者必须保持保持他的永久的居民身份,如果该身份所需的某个条件不再满足时,持有者将可能失掉该身份。
移民美国就是拿了美国绿卡,入籍美国就是换美国护照。新移民计划入籍成为美国公民,需满足在持绿卡的5年内,至少住满2年半才有资格入籍。众所周知美国是全球征税,入籍以后海外资产和和收入都会被征税,但是美国绿卡和国籍的福利还是有挺多区别的。
根据美国国籍与移民法的解释:绿卡持有者属于没有美国国籍,也不具美国公民身份的外国人。但其在美国境内基本享有和本国国民一样的待遇,不过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就是说如果你拿到绿卡,你可以前往美国永久居住,并且您的爱人以及未成年的子女均可以随同前往。但是,您依旧是一个中国人,在国籍上没有任何变化。所以你在美国不能参加选举投票。
入美国籍是指申请者个人拥有美国公民的身份,拥有美国护照,但是移民美国是指海外人士获得绿卡后拥有美国的永久居住身份,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两者之间的不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入美国籍享有政治权利,而美国绿卡持有者不享有
入美国籍,成为美国公民,将享有选举联邦、州和地方各级政府官员的权利和被选举成为官员的权利,这是持有美国绿卡的申请者所享受不到的。
2、入美国籍持有护照能够免签世界多国签证
获得美国公民身份后,持有美国护照将会更方便、更容易进入其它国家。但是绿卡持有者还是拥有原来的国籍签发的护照,去别的国家还需要依规定办理。
3、入美国籍后,移民人士亲属申请优势更多
根据美国移民法,申请者入美国籍后,他们的父母和子女同样能够申请成为美国永久居民,而其基本不需要排期,只需等待移民局审理。




















